第三,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中央强调,转变发展方式已经刻不容缓,把扎实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作为2010年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着力点由去年的“保增长”转向2010年的“促转型”。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抓手,要在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上发挥更加主动有效的作用。
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条例。会同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环评指导意见,以及关键领域、重点行业规划环评规范性文件。重点抓好“两高一资”行业、重点流域区域开发规划环评。继续推进环渤海、海峡西岸、北部湾、成渝和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等五大区域战略环评。
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坚持“疏”“堵”结合,实行分类审批,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疏”就是对符合中央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有利于保民生、保增长的项目,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对已开展规划环评的项目,适当简化环评程序。“堵”就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坚决管住新上项目;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多晶硅、煤化工等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以及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凡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强化环保验收管理。坚持关口前移,要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问题,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项目验收的环境监管。积极推进施工期环境监理,建立健全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验收管理程序,用2-3年时间抓好“三同时”验收工作。
着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全面排查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及环保资金使用情况。分期分批清查“十五”以来审批的所有建设项目,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审批的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集中整改突出问题。
健全环境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环境标准管理体系建设,着重提高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完整性和适用性,努力构建新时期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污染源监控标准体系和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引领技术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