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李维新介绍说,有了“前车之鉴”的江苏省随后启动了五年期的新一轮沿江规划;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便是将限制沿江化工行业发展。
《财经国家周刊》亦了解到,为配合新一轮规划,自2010年底起,江苏省各县市挂靠在地方发改委的“沿江开发办”开始逐一撤销,“原则上不再鼓励化工企业沿江开发。”
翁立达等诸多专家则担心,尽管地方政府也开始关注化工治理,但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具有风险隐患的化工企业集中建在江河水库附近,“小风险会出现叠加递增效应”。
环保部亦发现了这个问题。2009年2月,环保部正式启动了针对环渤海、海峡西岸、北部湾、成渝和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五大重点区域的战略环评(又称规划环评)工作。与单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同,战略环评会从整个区域的政策、规划及计划层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不单单限于单个项目。
换言之,一个已通过环评的建设项目,若放在区域规划层面上,仍可能被认为“不符合要求”;这大大提高了化工业的门槛。
2009年国庆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正式实施。但直至今天,全国各地工业布局失衡,不考虑环境容量与风险的行为仍不鲜见。
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教授汪劲指出,虽然个别规划环评项目在环保部干预下做得相对成功,但大部分项目都把“规划环评”做成了“建设项目环评”的套路;加上很多地区和部门对规划环评缺乏足够重视,导致积重难返。
今年4月15日,国家环保部下发《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着重抓好化工石化园区和其他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高环境风险产业园区规划环评。
逆流而上?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的专家学者均表示,治理长江需多借鉴国际经验,需要解决好上下游之间的关系,避免走入下游治理、上游污染的“死胡同”。
专家口中的国际经验,指的是曾被喻为“欧洲下水道”的莱茵河污染治理。这条流经瑞士、德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等9个欧洲国家,沿途居住着近2000万人的跨国江河,与长江一样,曾经饱受沿岸工业污染之苦。
上世纪中期,战后的欧洲百废待兴,大规模的战后重建使莱茵河流域成为欧洲最主要的经济命脉。多个工业区沿河分布,不断索取工业用水的同时,也排放了大量工业污水。
1987年,莱茵河沿岸国家一致通过了《2000年前莱茵河行动计划》。该计划特点之一,便是将生态系统恢复作为莱茵河重建的主要指标,而并非简单用若干水质指标来衡量。经过13年的治理,莱茵河才得以重生。
同济大学周琪认为,中国的沿江上下游城市是否能紧密配合,成为治理长江相当重要的一环。长江要展开治理,首先要把整个流域的真实情况搞清楚。但现实是,“即便是只做整个流域的科研工作,单和各地政府协调起来就相当复杂麻烦,涉及太多城市,很难开展。”陈振楼表示。
不过,最令业内人士担忧的,恐是近年来化工企业“污染逆流转移”势头。例如,近两年浙江省加大了对化工企业的治理,一些长江中上游省市地方官员则频赴浙江招商,拿着关停企业的名单,希望“招而引之”。
“GDP至上的观念,至今仍未改变;这种发展模式短期内能产生很高的经济效益,但风险很高,环境代价很大。”安邦咨询研究员刘小英对《财经国家周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