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湖南省政府就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约谈长沙、株洲、娄底三市,以及宁乡县、石峰区、醴陵市、桃江县、冷水江市的相关负责人。)
前期报道: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台前幕后(现场篇)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台前幕后(现场篇)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台前幕后(问题篇)
红网通讯员 梁斌勋 报道
编前按:2014年以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2013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监督处的梁斌勋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办公室现场组和综合组工作人员,参与了重点抽查第三组相关检查,并写下数万字的《台前与幕后——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系列手记》,记录了当时所见所闻、所思所行,呼吁重视大气污染问题,向污染宣战,全力推进依法治污,使湖南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手记三十三:全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取得初步成效
“这次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了解的情况比较全面。”2014年11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宪法说。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及发改、科技、经信、公安、财政、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商务、卫计、质监、气象等13个部门的报告。
执法检查办公室还分成3个组,赴14个市州开展了调研。通过调研和检查,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自查自纠和实施该法的情况。
10月中下旬,又重点抽查了长沙等6个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和娄底市的实施情况,调研了其他7个市州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彭宪法认为,从抽查和调研的情况来看,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其作为改善民生、转方式、调结构的举措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抓手,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彭宪法说:“全省大中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有所遏制。今年1至9月,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沙等6个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8.1%,同比小幅上升;其他8个城市按老标准考核,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5.2%,同比保持平衡。”
手记三十四: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君文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雾霾天气多发频发,既是环境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发展下去也必然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张德江委员长强调,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在2014年10月中下旬的抽查期间,省人大常委会三个执法检查组了解湖南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监测等主要法律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抽查了全省各地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
在11月22日下午讨论时,邹学明等许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执法检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主持省委常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检查有关情况的汇报,作了重要指示。
省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本届第一次执法检查工作,决定在去年听取了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今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第十三次会议闭幕式上,就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监管、责任追究、跟踪检查等做了重要指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研究了执法检查方案、重点抽查等工作。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于来山主持召开动员会议,部署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蒋作斌、陈君文分别带队进行重点抽查,副主任刘莲玉、徐明华等领导参加了动员会议。
11名常委会委员、3名专门委员会委员、2名全国人大代表和7名省人大代表分别分成3个组,赴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市6个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和娄底市进行了重点抽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其余7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多次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对雾霾防治进行深入调研,根据湖南省实际,从源头加强治理,确保治理大气污染、建设绿色湖南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本次常委会议期间,陈肇雄常务副省长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建议,对大气污染防治整改不力或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株洲市、娄底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宁乡县、石峰区、醴陵市、冷水江和桃江县政府的县(市、区)长进行了集体警示约谈。
(原标题: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台前幕后(成效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