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记者 余文龙)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烟尘)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废水超标排放、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擅自拆除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成都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公告,12家公司因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被处以行政罚款,罚款总计99.7451万元。
其中最大一笔罚单开给了成都华阳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该公司因废水超标排放,被罚款34.7651万元。其余还有嘉里粮油(四川)有限公司,成都菊乐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市银丰铜业有限公司,成都天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欧文制漆化工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保和天鹅电镀厂,成都市新津敏林实业有限公司等。这些处罚决定时间均在201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