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视窗
据了解,“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经国务院同意保留的、由环保部组织开展的城市环保综合创建活动,包括基本条件类、经济社会类、环境质量类、环境建设类、环境管理类等5大类26项考核指标。
在经济社会方面,创模要求重庆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8500元,环保投资指数≥1.7%;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元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环境质量方面,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以上且主要污染物浓度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交通环境噪声平均值≤70分贝。
环境建设方面,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医疗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等。
“通过开展创模活动,将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速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有利于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扩大开放和吸引外来投资;有利于塑造‘内惠民生、外树形象’的城市品牌,助推‘五个重庆’建设。”曹光辉表示。
根据重庆“创模”工作方案,重庆“创模”范围包括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等区的行政区划范围(含北部新区),涉及151个街道(镇),幅员面积5473平方公里。计划今年6月召开动员会,2010—2012年完成创模工作任务攻坚,争取2013年通过国家验收。
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47个重点环保城市中,天津、成都、银川、广州、南京、杭州、沈阳、福州、长春、海口、大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南通、桂林、宁波、青岛、苏州、烟台等21市已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重庆确定2010年环保工作三大目标
至少保证300个蓝天
又讯:在
环境质量目标:
2010年主城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其余各区县(自治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上年有所增加。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总体满足Ⅱ类水质;全市次级河流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8%;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主城区和区县城区均达到100%,镇(乡)达到8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55分贝和68分贝以内。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
总量减排目标:
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排0.5%,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1.5%,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污染防治目标:
2010年全市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8%。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率达到36%。各区县(自治县)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