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日电(记者王冬梅)生态环境部今天通报了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查处问责情况:黄冈市委副书记张社教(时任黄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环保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冈市环保局局长周秋英行政记过处分(与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合并处理);罗田县委、县政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罗田县委书记汪柏坤党内警告处分等。
据悉,2017年8月,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组成督察组对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察。
黄冈市对罗田县及其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多次现场检查,但督办整改不到位,检查流于形式,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没有下力气推动解决。罗田县及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上级检查督办要求重视不够,整改不力;对基础治污设施建设、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工作推进不够,落实不力;对企业长期违法排污行为查处不够,处罚不力;对有关企业未建治污设施即投入生产问题置若罔闻,甚至暗中支持企业违法生产,导致环保部门停产决定长期得不到落实。
为严格环境法纪,压实环保责任,推进问题解决,2017年12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督察情况和责任追究问题案卷移交湖北省。湖北省纪委会同环保厅立即组织调查,厘清责任,并将调查情况报经省委批准,决定对上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