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6个督查组共检查110家企业(单位),发现15家企业存在涉气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涉气“散乱污”问题的3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8家。驻河北省的8个督查组下沉至12个县(区、市),共对“1+18”专项方案的347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69个点位存在问题;驻河南省的7个督查组下沉至9个县(区、市),对“三治本三治标”方案中29项任务的693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散乱污”企业取缔、燃煤炉灶取缔等10项任务的20个点位存在问题。
根据督查组8月8日检查的情况,河北省、河南省部分地区仍存在“散乱污”企业整改取缔不彻底、进展缓慢的问题。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制定“散乱污”企业分阶段整治计划,要求关停取缔类应于6月底前完成清理,停产整治类的于8月底前完成整治。经督查组随机抽查,8家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中,有5家未达到“两断三清”取缔要求;8家停产整治类“散乱污”企业中,唐山东方轧钢有限公司、埃普顿东方装饰材料厂等2家企业仍在生产,另有3家存在近期生产迹象。此外,唐山市开平区宝田钙业有限公司阻扰执法人员进厂检查达40分钟。
驻河北省邢台市督查组对内丘县8家取缔类“散乱污”企业进行督查,发现5家未取缔到位,其中内丘镇西丘村西冀增春煤场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均未清运,未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具备随时恢复生产条件。此外,内丘镇北双流竹峰石材厂属于整治改造类“散乱污”企业,督查时发现,该企业整改未完成,仍有生产迹象。
驻河南省开封市督查组随机抽查顺河区已上报完成整治的18家“散乱污”企业,发现开封市永城炉料公司、鲁屯社区家具厂等2家企业尚未完成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