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柳姗姗 通讯员胡静)6月27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获悉,根据公安部和环保部相关部署,从即日起至今年11月底,省公安厅将联合省环保厅,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环境污染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打击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粮食深加工等行业,以故意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手段逃避监管,无排污许可证排污以及被依法责令停止排污后拒不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海关缉私部门要求协助配合查处的各类企业非法进口洋垃圾、擅自处理进口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两年内因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废物、有毒物质等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的上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单位两次以上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对妨碍公安、环保部门依法执行职务或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