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352家企业(单位),发现134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25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4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8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49家。
6月23日至29日是环境保护部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第12周,也是第六轮次强化督查的第1周。据统计,28个督查组共检查3150家企业(单位),发现1553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400家,超标排放的1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78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44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473家。
环境保护部强调,各督查组要以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地政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地要举全力、出重拳、使硬招,铁腕治污,推动空气质量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