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公经费拟增2.38亿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洁)因更新国Ⅰ国Ⅱ执法公务车等因素,2017年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拟比2016年增加2.38亿,拟安排超9亿元。此外,2017年本市拟安排182.2亿元治理大气污染,安排553.1亿用于交通缓堵。
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会议审查了《关于北京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钱袋子”重点聚焦五大领域
2017年政府的“钱袋子”将重点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驱动、生态环境建设、城市治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五大重点领域,初步安排资金3406.8亿元,较2016年预算2980.8亿元增加426.0亿元,增长14.3%,推动重点任务落地生效。
为了能够“把钱花在刀刃儿上”,2017年本市将建立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预算编制质量、预算执行进度等纳入考核范围,推动实际部门提升预算管理整体水平。同时,拓展绩效评价领域,对政府性基金、政府债务项目和专项转移支付探索开展绩效评价。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拟增2.38亿
根据报告,2017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拟安排9287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23770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区检察院法院财物上划市级管理,原由各区保障的“三公”经费改由市级安排,相应增加“三公”经费预算4197万元;二是根据国Ⅰ国Ⅱ车辆限行政策,为保障本市执法执勤、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正常开展,安排国Ⅰ国Ⅱ执法公务车辆更新购置费23100万元,更新购置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三公”经费预算看似大幅上涨,但市财政局表示,剔除以上因素,2017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同口径下降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370万元,公务接待费3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800万元。
安排182.2亿元治理大气污染
根据报告,2017年拟安排的治理大气污染资金达到182.2亿元。将主要用于加大新能源小客车、商用车等推广力度,提高老旧机动车报废补助标准,推动两年以上出租车全部更换三元催化器工作,淘汰30万辆老旧机动车,对绿色建筑和生态示范区给予奖励,促进节能减排;实施4000蒸吨燃煤锅炉改造,推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700个村散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城六区和城南地区基本“无煤化”。
与此同时,2017年将改革市对区大气污染防治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将资金分配与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成效挂钩,以调动各区统筹使用资金的积极性。
交通缓堵安排553.1亿元
根据报告,在交通缓堵方面,拟安排资金553.1亿元。
主要用于优化公交场站布局,新开和优化调整40条公交线路,对公交票价减免及老人学生等优惠群体给予补贴,落实轨道交通政府与企业合作项目经费,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文/记者 李洁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