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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询问水污染防治法

    来源: 湖南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5-09-26 访问:

      湖南日报9月25日讯(记者 刘文韬 孙敏坚 实习生 郭子宁 通讯员 蒋素珍)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省政府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君文主持会议,副主任于来山、韩永文、谢勇、刘莲玉、徐明华,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道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省林业厅、省卫计委、省工商管理局、省质监局、省畜牧水产局15个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水是生命之源,是保障人类生存与发展最重要的物质资源之一。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水安全问题。今年8月,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领下,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组成7个组,深入14个市州,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为进一步推动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督促政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唤起全社会对水安全问题的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此次专题询问,并实行全程电视直播。

      会上,陈君文副主任,邹学明、邱则有、朱皖、刘路平、姜玉泉、朱新民、董岳林等7名委员,以及省人大代表刘献军,分别就“一号重点工程”实施情况、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保障饮用水安全等16个问题提出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了认真回答。

      戴道晋代表省政府在会上表态,省政府将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高度重视,时刻绷紧水污染防治这根弦;认真整改,切实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各级政府要在公开问题、明确责任、奖惩到人等3个方面加大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将这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结果转化为成果,把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部分在湘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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