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实习记者 李彦琴)力争到2015年底,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清理低速汽车;所有市(州)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为了让四川空气更清新,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在今年将进一步发力。
昨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确立了今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下降4%以上,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的目标,针对燃煤污染、工业污染、城市污染、机动车污染等方面提出严格措施。
2015年底前,各市(州)重点推动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同时,推进淘汰燃煤小锅炉,到2015年底,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50%,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力争到2015年底,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城市面源污染综合管理也将是今年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强力整治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的基础上,将有力管控露天焚烧污染,完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巩固成都—德阳—绵阳—眉山—资阳区域秸秆禁烧联动机制。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所有市(州)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各类高污染燃料。
到2015年底,完成省级和成都、南充、绵阳等市级重点机动车排污监控机构和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川南城市群灰霾污染防控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建立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一步探索区域灰霾污染特征和成因,提出有效防控措施。
(原标题:今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PM10下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