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推动区域立法将是这次北京两会讨论的主题之一。北京市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号朋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可探索建立京津冀户籍制度改革联动机制、尝试引导车主合理降低汽车使用率、采取严格的产业升级政策等措施,多管齐下。(1月21日《法制晚报》)
在今年北京市政协会议上,苏号朋准备提交“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的建议”提案。苏号朋解释称,“人口数量过多是导致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的根本原因”。因此,他提出了继续实施严格的人口控制措施,建立京津冀户籍制度改革联动机制,探索在京工作、在河北落户的政策等建议。
城市人口密度越大,相应的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当然会增加,两者确实呈正相关关系。但同样人口规模的城市、城区,污染、拥堵指数却肯定不一样,有的差别甚至很大,这就意味着存在影响污染和拥堵的其他要素,包括城市、城区的功能,交通路网疏运设计的合理性、公共交通规划及运力配备的科学性,城市人口居住和工作的通勤距离,城市、城区消耗的能源和资源的自给水平,等等。
北京的污染和拥堵问题,应主要归结为不恰当的集中了过多功能,尽管近年来因京津冀区域合作加速,但除了重化工业,北京向河北、天津及其他省市转移出的功能几可忽略不计,现有的转移思路实际上就是只转移人、不转移实体和产值。而北京城区内一些单位、社区占地面积太大,造成城市局部无法形成通畅路网,降低了道路疏运能力。在国际上,那些与北京拥有同等数量级人口和城区范围的城市,不乏污染和拥堵状况远低于北京的个例。因此,断论人口太多引发污染和拥堵,至少表述上并不严谨。
至于苏号朋提出的在京工作、在河北落户的政策建议,很难具有可行性,也并不公平。在河北落户,由河北省承担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成本,相关人口却要将工作能力和消费能力贡献给北京,显然难以令人接受。这项建议还是延续了近年来北京市有关方面向周边转移“负担”,而尽可能保留实体、产值、消费能力的一贯思路,有违区域合作互利共赢的要义。
要较为彻底的治理,至少是缓解北京现有的污染和拥堵,需要就北京现有的城市功能及相关的行业、产业、文化机构作出取舍,不能总是希望让周边省市帮助北京承担“负担”,而由北京保留“精华”。苏号朋委员此次提案中也提到了调整城市功能、设施布局,却仍然希望“医院、高校、政府等搬至城市边缘”,即仍由北京保留有价值的、稀缺性的功能和设施,这样的有限转移,起不到减轻北京城市功能和人口负荷的作用。
“尽最大努力让高污染行业搬离北京,如石化、发电、钢铁、汽车制造等行业”的建议听上去很美,却很可能无法实行,也难以起到降低北京地区污染的作用。原因在于,一方面,北京本地现有的发电等行业,是为了保障本地使用,这就决定了相关企业不能搬离得太远,否则能源运输距离太长,在无法大幅调高电价的情况下,只能给予更多的能源补贴。另一方面,北京及周边的石化、钢铁、汽车制造等行业也不可能搬离得很远,这些行业已在京津冀一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配套,搬太远,意味着龙头企业及其供应链配套企业都要迁徙,意味着京津冀区域的重大产业损失,特别是河北省将承担就业岗位大量流失的巨大损失。搬太近,在现有技术标准和生产模式下,依然会加剧北京城区在内的区域的工业污染。
实际上,要降低北京及其周边地区的工业污染,不妨借鉴欧洲一些国家和城市的经验,对那些可以起到保障城市、区域能源供给需求、就业需求、产值需求的行业,进行就地的环保升级,放弃为摆脱中心城市污染而希望将污染行业和相关就业人口迁走的懒惰思路。
再来看苏号朋委员此次提案中引发最大争议的拥堵费建议。苏号朋委员提出,要在北京二环内、三环内、四环内三个区域,提高停车费标准,并在三环内征收拥堵费,又希望放松限行政策。此前北京地铁、公交调价时,有关部门就宣称更高的运价可以调节客流,事实证明,很多上班族的长距离通勤具有刚性,不会因为价格上涨而就放弃乘坐公共交通。同样,如果有关部门要征收更高的停车费和拥堵费,那些驾车通勤的上班族也只能承担起新增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引导车主合理用车”的政策思路也只能成为空想。
文/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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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治理污染和拥堵,不要总把人看成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