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文志辉报道) 12月18日,记者从新疆吐鲁番地区环保局了解到,往年乌鲁木齐市等地的“黄标车”大量流入吐鲁番市的现象,2013年得到了有效遏制。
“黄标车”是指不符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条件、环保部门发放给“黄标”的机动车。据了解,2011年开始,乌鲁木齐市、昌吉等地的“黄标车”大量流入吐鲁番市,这些车辆多是经二道贩子卖出的二手车,仅2012年上半年进入吐鲁番市的就有2000多辆。2012年10月,地区环保局在接到吐鲁番市公安局反映的这一情况通报后,立即采取措施对排气污染超标的车辆进行治理。到2012年年底,“黄标车”流入吐鲁番市的情况大大减少。 2013年,该局着手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登记每辆车的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并依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符合发放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条件的发放“绿标”,对于不符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条件的发放“黄标”。
吐鲁番地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邵晓云说:“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是有效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措施之一,效果明显。目前,‘黄标车’大量流入吐鲁番市的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原标题:吐鲁番市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遏制“黄标车”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