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12月13日讯(通讯员 胡望龙)12月11日,岳阳市原能源局副局长李某,因涉嫌受贿罪被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并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李某,今年49岁,岳阳县人,案发前系岳阳市能源局副局长,2003年部队转业后,被安置在岳阳市发改委工作。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任岳阳市发改委法规科长兼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犯罪嫌疑人李某,放弃原则,打招呼,谋私利,不依法依规办事,使公开招标投标程序流于形式。利用自己职务之便,为招标代理公司承揽业务、帮助建筑工程老板中标以及处理招标投标投诉的过程中,收受贿赂3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受贿一案,系岳阳市纪委立案审查移交给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岳阳市院指定平江县人民检察院管辖。该案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实施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岳阳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首例案件。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原标题:岳阳市能源局副局长涉嫌受贿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