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30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 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出通知,将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脱硝电价标准,新增除尘电价。
自9月25日起,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的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5分钱;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分钱;对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重点地区2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每千瓦时0.2分钱的电价补偿。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李才华表示,调整后,现行电价总水平不变,不增加用电企业和居民负担,有利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李才华:可再生能源目前价格水平比常规能源要高一些,这样发展可再生能源就需要通过电价进行补贴,电价补贴的方式是通过向电力用户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方式来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的水平测算,一年可以增加收入270亿元左右,到2015年可以满足可再生能源的需要。
李才华强调,这次电价调整属于电价结构,不是煤电价格联动。同时,国家发改委已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政策。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这将缓解国内光伏企业所处困境,并对行业发展形成利好。
(原标题:发改委: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脱硝电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