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环保,要去环保-环保信息网(17环保网)
  • 当前位置:环保信息网 > 环保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 陇原环保世纪行2013年工作计划

    陇原环保世纪行2013年工作计划

    来源: 每日甘肃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3-08-10 访问:

      2013年,是新一届人大、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是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努力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示和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一项重大使命、八个发展取向、十大重点行动要求,实施“3341”项目工程,加快转型跨越、实现富民兴陇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指导工作时指出,甘肃地处西北地区的中心地带,是黄河、长江的重要水源涵养区,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定要努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省委打造“国家生态屏障建设保护与补偿试验区”的总要求,做好自然保护与生态建设立法及执法检查与监督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重点。目前,由于水源地污染引起的社会问题相当突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成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根据当前工作重点和环境保护形势,针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广大群众基本需求出发,确定今年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为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大型宣传采访与监督活动。主要通过对饮用水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推动我省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而促进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水源涵养与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全面提升我省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重点,大力宣传《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国家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水安全法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和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应急预警机制,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规划制度、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评估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

      二、宣传原则

      坚持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紧紧围绕“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宣传主题,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组织集中采访要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较多和水污染较为突出的地区为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务求实效。要坚持深入现场、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和了解群众意见。采访报道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和弘扬我省在水源地保护、水源涵养、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批评。要对全省在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研究,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和对策。要加大明查暗访、跟踪监督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和企业改进工作、解决问题,保护水资源、治理水污染、保障水安全。

      三、宣传重点

      选择黄河干流、石羊河、疏勒河、黑河、泾河、渭河等主要流域和人口集中、用水量大,且水资源紧缺、水污染突出的兰州、白银、定西、庆阳等地区为重点,组织集中采访报道,推动上述流域和区域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安全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主要对各地贯彻《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地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农村用水保障供应、人饮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调查,为全省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2012年“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主题宣传活动中曝光批评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采访。

      四、工作安排

      (一)5月27日,在兰州召开陇原环保世纪行2013年工作会议,总结2012年工作,表彰2012年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颁发2012年好新闻奖,安排部署2013年宣传活动。

      (二)6月份,围绕宣传主题,举办记者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讲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有关方针政策和知识。

      (三)6月至10月,组织两次以上集中采访活动,对黄河甘肃段、兰白城市圈的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保障工作,河西走廊主要工业城市水资源管理情况,以定西为重点的中部水资源紧缺地区的水源涵养工作,以庆阳为重点的陇东能源基地水源地保护、水源涵养工作进行集中采访报道。

      (四)组织2次以上针对2012年“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主题宣传活动中曝光批评问题的跟踪采访,重点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五)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做好在我省的采访报道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新闻单位要将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宣传计划,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宣传主题,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组委会统一组织的集中采访活动,并开设专栏,及时刊登、播出记者团有关新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级新闻单位刊发、播出陇原环保世纪行新闻时,必须标注陇原环保世纪行栏目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作中随意使用、改变陇原环保世纪行栏目标志。

      (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组委会办公室搞好宣传采访的组织工作,省水利厅、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宣传计划,并在职责范围之内,积极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线索提供、专业指导、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陇原环保世纪行各市州、各县区组委会在配合省上集中采访活动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相应的宣传活动,与省上相互呼应、上下联动,以延长活动时间,扩大活动范围,形成合力,增强效果。

      (四)各市州政府及环保、水利等部门应根据陇原环保世纪行宣传主题和要求,积极提供采访线索和选题材料。

      (原标题:陇原环保世纪行2013年工作计划)


    环保 环保新闻 环保资讯 国内环保新闻

    上一篇:全球能源安全智库论坛:加强合作才能促进能源安全
    下一篇:陇原环保世纪行2012年工作总结

    您看了本文章后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