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东莞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事项,重点提出了对石马河的整治工作,由镇长担任“河长”,并定期考核问责。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对于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的东莞而言,把生态文明放到突出地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从传统发展所形成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排放的增长模式,转向自觉、自律的包容性增长的新模式,坚持可持续发展与科学发展,应是东莞新时期发展的核心理念。也因此,对治河理念的改变,凸显东莞未来施政观念的重大转变。
可以说,水域环境的污染,代表着东莞传统发展模式遗留下的记忆。而伴随发展理念的转变,东莞的经济、社会、文化、环保等各项事业正在发生全新的变化。比如,此次会议决定,实行“河长制”,即各镇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并以市政府名义制定“河长”考核奖惩办法,将流域整治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河长”政绩考核。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部门和镇政府,市环保局将联合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下达监察通知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明确政府为公共治理中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权重砝码。
而从全市范围来看,东莞的生态文明建设正迎来小高潮。比如,洪梅镇计划将梅沙村内河打造成为洪屋涡水道西岸示范片区内河水质景观整治的重点工程。为此,该镇委托专业公司对梅沙村内河水环境进行整治。经过一个多月的整治,如今梅沙河的水质得到了改善,“臭水沟”变身为靓丽河涌,村民们赞不绝口。无论从市级层面还是镇村基层,环保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并成为政府施政的核心内容,以污染更少、消耗更好的方式实现产出更多、效益更好,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仅是东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策略之考,也已经成为东莞高水平崛起的应有之义。
放眼未来,唯GDP的发展观将越来越不符合时代的潮流。近日,省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多位政协委员建议,考核地方官不要以GDP为唯一指标。拿这次“河长制”而言,随之启动的即是官员问责。若整治不到位即追究责任,影响政绩考核。这把悬在“河长”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无疑释放了明确的政策信号。从某种层面而言,石马河治理的重要性提升不少,将集中更多治理手段与整治力量,以不辜负制度期待。
事实上,近年来东莞针对某一重点领域的官员问责制屡见不鲜,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意义。将环保治理与生态文明等核心理念纳入问责仅仅是起点,未来将可能关系到干部选拔、政绩考评等更多环节,毕竟官方政治文明的进步与民生福祉利益,实际上荣辱与共、休戚相关,最终指向建设权责明晰、责任到位的生态文明体系。
南方日报记者 朱晋
(原标题:生态文明从环保问责做起 “河长制”凸显施政理念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