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郄建荣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并非每个企业都可轻易获得。今天,环保部有关负责人针对环保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有关通知做出解释说,两部将从严审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处理企业不能提供材料证明的将不能申请基金。
近日,环保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两部将从严审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核定每个处理企业的补贴金额,保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使用安全。
通知明确规定,对处理企业不能提供材料证明的,或者有关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等信息不一致且不能提供充分合理理由的,不予认可;对危险废物类拆解产物(如含铅玻璃、印刷电路板等)的处理情况,要核对危险废物接收单位返还的转移联单,无接收单位返还转移联单的,不予认可。同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应当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地区各处理企业的审核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这位负责人指出,通知强调省级环保部门要制定监管方案,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此外,各级相关环保部门要对拆解处理全过程进行监控,并与省级环保部门联网。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将建立基金补贴企业退出机制,淘汰缺乏诚信、不符合环保要求、回收体系不健全、资源综合利用率低或者技术工艺落后的企业,逐步提高处理行业整体水平。
据介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国家为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目前,全国已有43家处理企业获得基金补贴资格。
(原标题:环保部门须对拆解处理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