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三天,现代快报连续报道了玄武区中央路264号和美妇产医院环评引发周边居民质疑一事,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昨天,南京市环保局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对此事进行调查、督察,给公众一个交代。南京市环保局要求玄武区环保局下一步组织包括现代快报记者、周边居民代表在内的各方参加座谈会,认真听取居民意见。
有关东华公司租给和美妇产医院五层楼1.6万多平方米的超级违建的调查也有了最新进展。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该项目也没有获得建筑项目施工许可证,也就是说,这五层楼既没有取得规划审批,也没有取得建设部门的审批,但居然堂而皇之地在市中心地段规划中的绿化带上建了起来。
□现代快报记者 陈志佳 顾元森
南京市环保局要求组织召开座谈会
现代快报连续报道了和美妇产医院环评被质疑一事,引起南京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昨天下午,南京市环保局向快报通报称,关于和美妇产医院环评的第一篇报道刊出后,市环保局局长韦昌明便很重视,立即要求环评处负责人全面、认真了解情况。韦昌明特别强调,南京市环保局对此事的态度是不回避不掩饰,帮助玄武区环保局复核指导。
昨天,南京市环保局特地召集相关处室开会,并针对现代快报的报道,提出了4条意见:
1.南京市环保局首先感谢现代快报对环保工作进行舆论监督,感谢居民们对环评工作的关心,市环保局认真分析现代快报报道,研究报道中提及的公众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相关问题。
2.会议专门成立包括纪委驻环保局监察室在内的班子,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和美妇产医院项目环评单位、基层环保部门在环评过程中的工作,进行调查、督察,详细了解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来龙去脉,并给公众一个交代。
3.南京市环保局要求玄武区环保局下一步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召开由现代快报记者、周边居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就媒体与公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沟通交流,听取居民意见。
4.南京市环保局责成环评单位江苏嘉溢公司对环评工作情况做出说明,汇报给市环保局,之后向公众公布。
昨天下午,南京市环保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南京市环保局与玄武区环保局是业务指导关系,目前有居民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提出质疑,环保部门应该向公众介绍相关情况,做出解释。针对和美妇产医院项目环评一事,南京市环保局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的了解,充分尊重民意,要了解的内容不单单指环评的公众参与部分,还包括该项目涉及环保部门的各个环节和内容。
居民寄去文书要求区环保局召开听证会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中央路278号中央花园小区,包括262号部分居民在内,大家正聚集在一起讨论快报的报道。
中央花园居民周女士表示:“玄武区环保局钱厚宁副局长说目前维权困难,只能等到医院开业之后再去反映,这种说法让大家不能接受,等既成事实以后,一切都迟了。”周女士说,“《规划环境影响条例》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环评报告不合理或是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的,环评审查小组应当提出对环评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要求环保局召开听证会,然后根据民意重新进行环评。”
居民们说干就干,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两小区居民代表20多人经过分头走访,征集了业主们的意见,随后起草了一份致玄武区环保局的文书,上面写道“关于中央路264号开和美妇产医院的环评问卷调查不实,我们强烈要求环保局重新组织环评问卷调查及召开环评听证会。”落款为“中央路262号全体业主,中央路278号国展中央花园全体业主”。
中午11点多,居民们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这份文书寄给了5月31日负责接访的玄武区环保局副局长钱厚宁。居民们表示:“希望主管部门能够重视我们的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举行一次听证会,反映真实的民意。”
东华公司未办规划手续,也没有办理施工许可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东华公司也没有办理建设部门的施工许可证。也就是说,东华公司在没有规划手续、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在规划绿地上建起了一栋高五层、建筑面积达16332平方米的超级违建,这么大面积的违建出现在南京市主城区,非常罕见。
昨天中午,南京市住建委有关人士称,针对东华公司在中央路264号的项目,他们进行了查询,最终没有查到东华公司在中央路264号项目的施工许可记录。“目前的情况是这一项目并没有取得规划部门的审批,规划手续是建设项目的前期环节,该项目连规划局的审批也没有办,后续环节手续更无从谈起,建设部门不可能在没有规划许可的情况下,为建设项目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有关人士说,建设部门也了解到,中央路264号项目于2009年7月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按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取得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手续,建设项目不能办理产权证。
目前的情况恰恰是东华公司在没有规划、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拿到了产权证,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南京市住建委有关人士称,房屋产权部门在办理权证时,应该核实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手续,这是前置环节,在前置环节手续缺失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取得产权证,这是违反规定的。即使东华公司中央路264号项目存在特殊情况,在办理权证时也应按照规定办理,不能借权属变更、企业重组等机会,将不符合规定的建筑“洗白”。据了解,目前南京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已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