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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环保厅厅长:应明确乡镇政府环保职能职责

    来源: 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2-03-14 访问:

      据新华社电 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但环境保护问题也愈发突出,重金属污染、饮水安全、垃圾处理等问题屡见报端,而农村地区环境保护监管力量十分薄弱。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姜晓亭建议,加强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据姜晓亭介绍,当前农村地区存在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叠加状况,加之各种重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农村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正不断加大。“以四川为例,全省143个县(不含市、区)接近一半环保局人员不足8人;4408个乡镇中只有435个乡镇设有环保机构,不到所有乡镇的10%,而且这些机构大多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也缺乏必要的监测设备和监管手段。”姜晓亭说。

      同时,现行环境保护各类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乡镇政府的环境监管职能,也没有解决乡镇环保机构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规范,导致了乡镇环保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及经费投入无法可依,影响到农村环境监管体系的建设。对此,姜晓亭建议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对全国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做出规划和部署,配备数量合理的专职环保人员,提升监管水平;各级财政把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实行专项支付。“还应加快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明确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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