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
空气质量新标准通过 增设PM2.5浓度限值
新快报讯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前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修订的标准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会议认为,中国区域性大气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不断加重,长时间灰霾天气对公众健康产生了严重威胁,同时,发布的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存在差异。会议决定,请编制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抓紧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后,尽快发布。
会议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较,新修订后的标准草案作了如下调整:一是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将三类区(特定工业区)并入二类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二是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铅和苯并[a]芘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三是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50%-75%提高至75%—90%;
四是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的分析方法标准,增加自动监测分析方法;
五是明确了标准实施时间。规定新标准发布后分期分批予以实施。(中新)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