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陈洁12月16日报道:新房设计时被随意更换设计师?因设计程序搞不清被坑?上海市工商局今天发布2011版《上海市室内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增加更多对设计师的要求,明确设计程序,强调节能环保和安全施工。
新的示范文本强调,设计师应对节能环保、减排低碳的生活环境要求予以关注。凡涉及到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的,设计师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设计。同时,合同明确设计师在设计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
在消保委之前受理的案例中,消费者对设计企业随意更换设计师投诉较多,为此,新版合同特别增加了对设计师的约定,要求在签订设计合同时,明确设计师的姓名、职业证书编号,并在合同权利义务中明确,设计企业中途变更设计师的必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
新版设计合同对设计图文资料要求进行了细化,除了05版合同要求的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外,还列明了设计图纸目录、施工说明、墙面改动图、厨卫墙面设施布置图等。同时删去了旧版合同中首期支付50%的约定,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首期费用的支付,并要求设计企业出具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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