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则环保新闻颇耐人寻味: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严重危害百姓健康,曾引发千人上访,当地环保官员称“赔了钱了,就不要追究了”;群众反映河南舞阳县河南金大地公司污染问题,面对记者提问,该县环保局局长双唇紧闭、一言不发;联邦制药(内蒙古)公司污染空气遭举报,当地环保局官员称“习惯了就没事了”。
从报道看,上述涉污企业明显存在以下特点:都是当地重点招商项目和利税大户;均有多年排污历史,多次被群众投诉,问题却总难见改观。而环保执法在面对这些企业时,不是软得像豆腐,就是绕道而行。
现在在一些地方,大项目、重点工程是地方的政绩工程和GDP工程,项目方手中大都握着张“免扰牌”,只要能够给地方带来可观的税收,能让地方主政者实现“任期内效益最大化”,就是付出些环境代价也在所不惜。更有甚者,在个别地方,企业和政府串通一气,操控环保部门,让其变成实现利益的工具:据报道,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近8年,但踩法律红线的现象屡屡发生。在个别地方,大项目上马要么根本不做环评,要么环评只做个样子,以应付上面检查。一个明显例子,按照国家规定,铅蓄电池厂周边500米内禁止居民居住,但广东紫金血铅污染肇事企业的环评报告,却“隐藏”了禁居区范围内的129户村民,致使96人血铅超标。而这份环评报告,竟然通过了县市环保局的层层审批。
虽然节能减排是约束性指标,关系到“一票否决”,但我国目前的环保体制是双轨制,人事上受制于当地政府,环保执法需看当地政府的脸色。而当环保执法一旦影响到GDP和地方政绩的时候,被一票否决的首先可能是执法人员。安徽固镇县环保局就曾因“擅自”执法一家利税大户,触怒了县领导,该局6名干部被作出停职处理。如此的事件并非个例。
近年来,我国将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环境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效,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资料显示,我国环保面临的压力仍在持续加大,全国仍有三分之一的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城市河道和内湖污染严重;农业面临污染形势严峻,城市污染有“上山下乡”、向农村加速转移的趋势。
若干年前,云南陆良县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南方小城,素有“滇东明珠”美誉,但由于多年“杀鸡取卵”式资源开发,让这里的生态发生了彻底变化。大量的铬废渣污染,不仅让种植业蒙受损失,民生也付出惨重代价,不少人生了怪病后无钱医治,只能靠吃臭虫等偏方维系生命。试问这样的发展模式,希望何在,幸福感又在哪里?不知地方主政者能否以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