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颜开云)禁止宾馆、酒店等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年耗能总量2000~5000吨标准煤的单位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管理……昨天,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就《长沙市节约能源办法》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据了解,该办法将从6月16日起施行。
确定100多家用能“大户”
市发改委副主任吴新伟介绍,2007年至2009年,长沙市万元GDP能耗分别为0.944吨、0.886吨、0.846吨标准煤,连续三年保持中部省会城市最低水平。
根据《办法》规定,长沙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定期公布名单。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规定,将年综合能耗10000吨标准煤以上单位、5000~10000吨标准煤的单位,确定为重点用能单位外,还将能耗在2000~5000吨的用能单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比如说四星级以上宾馆,基本上都属于这个范围。”市能源局局长缪晨光说,按上述标准划定,长沙共有100多家重点用能单位,都是能源消费大户,抓好节能管理意义重大。
《办法》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每年向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接受节能培训、开展能源审计等。
公共机构应制定年度节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