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郄建荣 血铅超标问题再次成为环境保护部关注的头号环境问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今天公开了近日发生的浙江省台州市路桥血铅超标事件原因。他表示,今年国务院九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不法排污专项行动,仍然把排查重金属污染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
3月中旬以来,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部分村民陆续发现血铅超标,引起社会关注。截至3月26日下午5时,上陶村等3个村庄共检测597人,血铅超标168人,其中儿童53人,需要驱铅治疗3人。
“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肇事企业的生产厂区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企业投产前,虽然制定了附近居民的搬迁计划,但是,企业投产了,居民的搬迁计划却没有落实。”张力军说,这起事件是企业违法超标排污导致的。他表示,对于其中的违法问题,将从严查处。
据介绍,去年,由环保部直接调查的重金属污染事件有12起。张力军认为,当前,我国重金属污染问题仍十分突出。
针对路桥血铅事件由一家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引起,张力军说,今年,国务院九部门将全面彻查铅蓄电池行业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将铅蓄电池行业的整治行为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对全行业进行彻底排查。
他表示,在排查中,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顿;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
国务院九部门要求,在2011年7月3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媒体上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加工、组装和回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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