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截至6月22日18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案件已办结589件。
据了解,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移交的前十六批转办案件共计885件,各州(市)上报累计已办结案件589件,涉及到的相关企业责令整改288家,立案处罚185家,罚款金额590.2万元,立案侦查9件,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3人,关停取缔12家。其中,已办结的前9批共519件投诉举报件全部办结,已上报督察组并将办理情况上传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化系统中。
我省持续加大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投诉转办件责任追究力度。截至6月21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单位10个,其中:检查7个、通报3个;问责个人119人(120人次,有1人同时受到两种问责),其中:通报41人次、诫勉42人、组织处理6人、党纪处分20人、政务处分9人、刑事拘留2人。其他处理方式370人,其中:提醒谈话232人、批评教育60人、责令作出检查66人、其他12人。通报了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回头看”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9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转载自6月24日《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