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截至6月20日18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案件已办结484件。
据了解,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移交的前14批转办案件共计768件,各州(市)上报累计已办结案件484件,涉及到的相关企业责令整改207家,立案处罚161家,罚款金额576.94万元,立案侦查7件,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2人,关停取缔9家。其中,已办结的前7批共377件投诉举报件已上报督察组并将办理情况上传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化系统中。
我省加大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投诉转办件责任追究力度。截至6月19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单位10个,其中:检查7个、通报3个;问责个人102人,其中:通报29人次、诫勉38人次、组织处理6人、党纪处分20人、政务处分9人、刑事拘留2人。其他方式处理359人,其中:提醒谈话222人、批评教育48人、责令作出检查72人。(转载自6月22日《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