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8日讯 环保部网站今日发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云南省整改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底,督察组反馈的“46+4”个问题108项整改事项已完成79项,正在整改29项。
其中,“立行立改类”34项全部整改完成、“2017年6月底前完成类”33项全部整改完成、“2017年底前完成类”16项已完成12项,2017年底前应完成整改事项完成率为95.2%,“中长期类”25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016年11月2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督察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定《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云南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先后7次专题研究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017年8月31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中,参照《整改方案》5大类整改措施,详细总结了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管理、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等5个大类、20个方面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提出,分别从坚决落实政治责任、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8个方面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