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松原市、通化市,蛟河市、和龙市和安图县政府及管委会相关人员就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工作进展缓慢情况进行约谈。
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 2017年底前所有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以下简称“园区”)必须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配套安装自动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园区资格。
截止目前,71个园区中,工程项目完成的有62个,占87.32%;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完成的有53个,占74.64%。其中,全部完成建设任务的有53个,占74.64%;在建13个(工程完成的有9个,工程在建的有4个,未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有13个)占18.3%。
蛟河市天岗经济开发区、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安图县经济开发区及和龙边合区工业集聚区5个园区污水设施建设尚未启动建设,严重影响了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环保厅、省经合局以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对松原市、通化市,蛟河市、和龙市和安图县政府及管委会相关人员就工作进展缓慢情况进行约谈。被约谈单位针对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存在原因及下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会议对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此项工作不但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同时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各级政府要统筹各相关部门,梳理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抓紧进行工作落实,并提前做好可能被限批和撤销园区资格的准备工作。
来源:吉林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