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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及六个配套方案发布。9月1日,环保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
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在会上介绍,《攻坚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在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的基础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并将目标分解到各个城市。目标的设定主要是聚焦当前大气治理的薄弱环节,以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为目的。在分解各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时,基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2+26”城市提出的全年目标,综合考量相关城市空气质量现状、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基础等因素,合理设定了有所区别的采暖季改善目标。
例如,北京、天津、石家庄和太原等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压力较大的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今冬明春采暖季PM2.5平均浓度改善目标最严格,要求同比下降比例为25%;对于传输通道其他城市,也设定了22%、18%、15%和10%不同档次的PM2.5改善目标。在采暖季PM2.5平均浓度改善目标的基础上,测算了“2+26”城市重污染天数下降比例,同步作为今冬明春采暖季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保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的感受到空气质量改善效果。
六个配套方案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专项督察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量化问责规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宣传报道方案》等6个配套文件,有关方案现已发布实施。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环保部计划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3月29日,开展15个轮次的强化督查,主要目标任务是督促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期完成《攻坚方案》任务。实行区域联动、综合整治,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方案》。环保部计划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1月4日,开展8轮次的巡查,主要目标任务是核查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对完成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督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攻坚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地方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及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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