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8月20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移交的首批11件转办件(不含兵团)9件办结,2件正在办理中。
首批办结转办件,从地域看,乌鲁木齐市6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件、克拉玛依市1件。从污染类型看,涉及大气类4件、噪声类2件,水、扬尘和垃圾类各1件。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边督边改、动真碰硬,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工作,切实推动转办件整改落实到位。从公布情况看,自治区各地州市在接到转办件后,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督办、跟踪推进,及时公开边督边改信息,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