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召开的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情况反馈会结束后,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迅速下发了《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省政府、环保“春雷行动”突出环境问题的再次交办函》(以下简称“交办函”),明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以“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信息公开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办理标准,要求一般案件在8月中旬全部办结,重点案件在9月底前办结。
《交办函》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省政府、环保“春雷行动”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各级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牵头负责,主动到问题一线、现场进行督导、督查;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建立长效机制,从深层次上解决水、大气、土壤和噪声污染等环保问题;对已整改、办结、销号的问题,要组织或联合纪检、监察、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强跟踪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效果;对办理工作应付了事、敷衍塞责或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要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办理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严厉打击威胁和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