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7月29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开会传达多、研究部署少,口号多、落实少等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欠缺,‘好人主义’盛行。”29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时如此直言不讳,甚至“指名道姓”点出一些部门和地区环保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天津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经过一个月的下沉督察,督察组认为,天津先后出台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制定12项地方排放标准,率先发布覆盖11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大幅收严锅炉和污水处理排放限值;三次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并实施差别化征收政策……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在环境保护上,天津市压力传导不足、责任落实不够、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与中央要求、直辖市定位和人民群众期盼尚有明显差距。空气环境治理仍显薄弱,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
督察组在反馈情况时特别提及:宁河区在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核心区和缓冲区违法建设湿地公园,天津市海洋部门多次违规批准游客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天津市国土资源部门从未对违法占用保护区土地行为实施监管。天津市农委、市容园林委负责推进宁河区垃圾处理厂建设,但两部门不协商、不调度、不督促,甚至推卸责任,导致垃圾处理厂至今未能建成使用。静海、武清等区渗坑污染问题突出,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甚至出现反弹。北辰区刘家码头村集聚近千家废品回收小作坊,积存20余万立方米垃圾渣土和9万吨污水,长期解决不力,直至2017年4月环境保护部督查并经媒体曝光后才得以整治。
天津市滨海新区、武清区“走捷径”,在监测站周边区域采取控制交通流量、增加水洗保洁次数等功利性措施,也被督察组“点名”。
同样应付督察组的还有天津市宁河区和静海区。督察组指出,宁河区落实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敷衍塞责,为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仅采取杂物堵塞排污口、设立挡水墙等临时性措施,管网建设等治本工程严重滞后;静海区水务局为应付环境保护督察,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影响十分恶劣。
督察要求,天津市要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水污染防治顶层设计;切实抓好七里海湿地等自然保护区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