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能源局解决未取得许可证发电上网问题,南方能源监管局与广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动解决广东省燃煤火电未取得许可证发电上网问题,并取得了决定性成果。
一是多渠道向省政府反映省内未取得许可证发电上网企业的数量和有关情况,提出将未取得许可证发电上网企业电量纳入全省电量平衡,通过停建或缓建一批已核准项目、发电权交易等保障供电稳定和企业利益的方式解决问题,为省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二是在督促未取得许可证发电上网企业整改的同时,要求企业向所在地市政府报告,由地市政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需电量情况,与省级政府上下联动推进解决。三是将国家能源局处理未取得许可证发电上网的要求和所在省无证发电上网企业情况函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明确责任和采取的措施。四是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保厅等部门面对面协调,明确各自采取的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履职,逐一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五是要求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等供电企业严格执行电力行政许可管理制度,促使未取得许可证发电上网的企业尽快完善条件,申请许可。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认真总结此次解决未取得许可证发电上网问题的经验做法,建立通过许可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长效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充分发挥许可证在规范电力企业运营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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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能源 发电 许可证 我要反馈 保存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