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长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对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规划》设定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管理目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有所降低,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劣于Ⅴ类水体,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湖泊水质稳定达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为实现总体目标,设立14项分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1项。确定了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核心的10项主要任务,明确了通过行政、法律、经济、宣传等多种保障措施综合推进《规划》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联保共治格局,确保在“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国家、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近日,长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长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对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规划》设定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管理目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有所降低,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劣于Ⅴ类水体,城市建成区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湖泊水质稳定达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为实现总体目标,设立14项分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3项;预期性指标1项。确定了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核心的10项主要任务,明确了通过行政、法律、经济、宣传等多种保障措施综合推进《规划》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联保共治格局,确保在“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国家、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