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大气,全优!
发布会信息摘要:
主持人:林仙元(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发布人:徐 威(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内 容:发布我省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林仙元提示: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事关民生的环境保护工作,让福建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打牢环境基础。企盼记者朋友持续关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依法有效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积极营造人人保护生态环境,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5日讯 在“6·5”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福建省环保厅发布我省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根据公报显示,2016年,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整体保持为优,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6.5%。全省9个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8.4%。城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65.95%,是全国水、大气、生态全优的省份之一。
发布会现场据福建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威介绍,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优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和主要湖泊水库水质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改善。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全省68个城市(含9市1区、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8.4%~100%,平均为97.8%,其中,全省9个设区市达标天数比例为98.4%,比全国平均水平(78.8%)高出19.6个百分点,PM2.5浓度27μg/m3,比全国平均水平(47μg/m3)低42%。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为为65.9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525万吨;贮存量254万吨;利用处置4369万吨。截至2016年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达43家,总经营规模75.02万吨,较上年增加30.72万吨;全省运行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共64座,日处理规模2.8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6.5%。城市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我省成为全国水、大气、生态全优的省份之一。
作为首个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我省在突出机制创新,打好“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三大战役、坚持铁腕治污、构建社会共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介绍,2016年全省行政处罚案件3795件、同比增长19.8%,罚款1.4亿元、同比增长67.7%,全省查封扣押1212起、限产停产241起、按日计罚54起、行政拘留339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78起,分三批将187个突出环境问题列为省级挂牌督办,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记者 朱硕峰 实习生 肖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