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5月9日讯 记者张雪报道:为切实做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近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与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通知,安排部署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充分发挥水库防洪减灾效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通知提出,全面落实责任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公布辖区内水库、水电站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逐库逐站逐个环节落实责任,细化行政、技术和管护责任人职责,加强新任职责任人的上岗培训,提高调度运用、应急抢险等指挥决策水平,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规范完善水库、水电站管理体制机制,配备专职管护人员,制定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和病险水库、水电站要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应急措施。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报送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并迅速处置。
通知强调,完善水库、水电站实时监测系统,尽快实现水库信息互联互通,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险情发生后,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切实避免意外伤亡事件的发生。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制定抢险方案,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视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现场协助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