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副司长吴季友今日回应“环保部在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方面有什么举措?”时表示,环保部门通过多重并举的措施,对保证数据的质量、加强监测质量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1月20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空气质量状况,介绍环境监测及“大气十条”工作进展情况。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问:近期有舆论认为现在考核排名压力很大,导致地方监测数据造假。请问环保部在保证数据质量方面有什么举措?
吴季友表示,监测数据的质量是我们环境监测的生命线,数据的质量关乎监测事业的发展,环境保护部一直高度重视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问题。
一是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从顶层设计上做好防控,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案》和空气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
二是改革体制机制。2016年11月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全部进行了上收,由以前的“考核谁,谁监测”转变为“谁考核,谁监测”,从体制上保障了监测数据免受行政干预。
三是完善管理体系。印发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过事权上收以后,运维主体发生了变化,环境保护部对运维公司的数据质量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四是健全质控体系。着手构建国家、区域和运维机构三级环境质量监测的质控体系,采取多重措施确保数据的真实。
五是强化司法的震慑作用。环境保护部积极与“两高”协调,2017年1月起实施的“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已经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罪”论处,有效解决了造假定罪难的问题。
六是严厉查处数据造假问题。通过采取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数据造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造假的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证据确凿的依法追究责任,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吴季友表示,通过多重并举的措施,对保证数据的质量、加强监测质量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