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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专业基地加上“紧箍咒”

    来源: 南方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6-11-23 访问:

      原标题:环保专业基地加上“紧箍咒”

      原标题:环保专业基地加上“紧箍咒”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自从2006年开建以来,东莞在全市7个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已累计投资超过25亿元,随着越来越多重污染行业领域搬迁进驻基地,如何规范各基地的环保管理,已经成为东莞箭在弦上的问题。11月22日,记者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酝酿已久的《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专业基地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暂行办法,接下来,全市各环保专业基地将实行后环境评价制度。

       引导基地提高运营管理能力

       “目前东莞正在加快推进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促进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整合入园。根据计划,东莞全市将有数百家重点污染企业搬迁进入基地,原本分散的重点污染企业将实行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

       谈及此次出台环保专业基地管理新政的初衷,东莞市环保局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全市环保专业基地建设的逐步到位与成熟,未来数年,全市将有大批量重点污染企业搬迁进入基地,这对于基地的规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而从过去这些年的运营情况看,部分环保专业基地的运营仍存在不少问题,个别基地还被媒体曝光过存在管理疏漏甚至违法行为。此次制定的暂行办法,就是为了给此前基地运营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足而加上“紧箍咒”,引导基地运营方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暂行办法首次明确提出,基地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属地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后评价),发现有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上述负责人表示,此举客观上加大了对环保基地投入运营后的后续动态监管。目前,麻涌基地后评价报告已通过广东环保厅审查,虎门、长安、沙田等基地将在今年起陆续开展后评价。

       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居住区

       关于环保专业基地与普通居民区的距离要求,一直是各环保专业基地周边群众所关注的。

       对此,暂行办法指出,属地政府应当引导基地产业健康发展,着重引进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符合基地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本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完善提升的产业。属地政府不得在基地和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新建居住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同时应当在各功能区设置适当的绿化隔离带,避免交叉污染。

       按照要求,基地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从事基地建设和基地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能力,并制定基地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环境保护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机构,专职负责基地内部的环境管理。

       基地运营单位还应当依法安装基地总排污口、重点污染源排污口自动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实行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建设运营单位应当建立自动监控设施台账和档案,正常使用、维护自动监控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确保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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