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基地禁建居住区和学校
原标题:环保基地禁建居住区和学校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直建)记者昨日获悉,市环保局正在就《环保专业基地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据该办法,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治污、集中管理。属地政府不得在基地和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新建居住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同时要在各功能区设置适当的绿化隔离带,避免交叉污染。
据悉,东莞共建成7个环保专业基地,分布在虎门、长安、麻涌、沙田、大朗、常平、中堂7个镇,以逐步整合电镀、漂染、洗水、印花、造纸、制革六大行业的污染企业。
根据该办法,环保专业基地主要污染物及重金属排放总量纳入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不得超过基地环评批复的总量指标要求。基地实行集中供热,逐步关闭现有小锅炉。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基地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并依法对基地进行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基地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属地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发现有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此外,属地政府不得在基地和基地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新建居住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还应在各功能区设置适当的绿化隔离带,避免交叉污染。同时,通过运用市场、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引导不符合基地建设规划的企业、居住区、医疗卫生机构等逐步退出基地范围。
该办法对建设运营单位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建设运营单位应依法安装基地总排污口、重点污染源排污口自动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实行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确保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