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境监管重心下移 我市拟立法明确镇街环保工作职责
商报记者 李析力
重庆商报讯 昨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大会二审。草案对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环保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强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源彪说,二次审议稿删除了“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的章节,将这两节的所有条文和其他章节中相关条文,分别纳入本次会议正在审议的《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及今后将修订的《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进行规范。
关于环境监管重心下移,草案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环保监管职责。黄源彪称,我市已在全市1071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环保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环保工作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强调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黄源彪说,一审中,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根据上位法的规定和环保监管实际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增加有关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内容。二次审议稿采纳了该意见,增设了相关规定,特别强调了在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适时向社会通报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等情况”。
此外,草案规定,政府应当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
审计发现的问题 目前大部分已整改
昨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重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交大会审议。报告显示,审计发现的问题,目前大部分已得到整改。
“我市13个单位已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3项、取消增设的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或职业资格认定。”市审计局局长袁天长说,30个区县市政、园林、国土等单位违规向企业收费或收取的保证金4079万元,已通过向企业清退、上缴财政等方式全部整改,并停止违规收费行为。
袁天长说,16个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对工商抄告信息监管不到位,未督促市场主体办理相应经营许可问题,已采取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等措施,督促及时办理经营许可。10个区县人防、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违规减免或缓征收费9017万元,已通过收缴入库、完善减缓手续等方式全部整改。
在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进度缓慢问题上,袁天长说,未按期开工的15个项目已开工10个,其余5个项目已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前期工作;未按期完工的4个项目和未达到建设目标进度的42个项目,已全部达到目标要求;3个项目未筹集到位的6134万元建设资金已全部筹集到位。
在部分民生实事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上,袁天长说,13个区县闲置的29个社区养老服务和2个污水处理设施,已有23个社区养老服务和2个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未投入使用的6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正采取措施推进投入运营。
同时,有关区县滞留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薄弱学校改造等资金55014万元已拨付到位54547万元(占总额的99.2%),2个区县其余467万元待项目验收后再拨付。6个区县未到位的财政配套资金2908万元已全部配套到位。
此外,在部分涉及改革事项的配套措施不够完善问题上,袁天长说,为加强区县PPP项目的实施管理,市发改委建立了全市PPP项目滚动储备库,明确PPP项目策划、筛选、推出、实施等程序,严格标准、规范审批、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