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本报讯 (记者 戴娟 实习生 杜楚佳)街道乡镇环保机构直接面对生活垃圾、饮用水源污染等环境污染,然而由于体制机制以及人员队伍的不够稳定,面对不少违法违规行为,却“心有余而力不足”,6月17日,市环保局在办理市政协重点提案时明确表示,我市将规范乡镇(街道)环保机构,进一步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今年全市“两会”上,致公党重庆市委的政协委员提交集体提案,呼吁加强我市街道乡镇环保工作。委员们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基层环保机构全覆盖,在全市1017个镇街乡设立了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环保办公室、环保工作站。但由于部分基层环保机构人员属兼职,职责模糊,且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手段和力度乏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环保工作的需要。
针对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市环保局在办理提案时明确表示,我市将大力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范机构设置,力争实现基层环保工作有机构、有人员。进一步简政放权、指导区县环保局有序下放环境管理事权。同时将进一步向乡镇街道延伸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
据悉,市环保局年内将把全市1673个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同时计划完成全市21个区县36个村庄(社区)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为监测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市政协副主席杨天怡参加督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