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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化工区竟“超常规”运作砍伐林木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5-09-26 访问:

      □ 本报记者 杜萌

      湖北省武汉市八吉府街道赛山村。

      一条不宽的乡村土路两旁耸立着成片林木,杨树钻天,阳光在林间散落着斑斑驳驳的光影。年过半百的郭登水带领记者走进一片林地,前行不及百米,眼前一片狼籍,裸露树芯的大树墩随处可见,一堆堆小树横卧竖倒,满地枯枝黄叶。

      郭登水蹲下身,徒手丈量着一个被电锯齐根锯断的大树墩,连连叹息。

      野蛮毁伐十年树木

      郭登水,武汉市汾阳郭氏生态林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2年10月1日,郭登水代表公司与赛山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期限为30年。当年,赛山村很贫穷,花山镇委与赛山村委经过慎重商议,为了把洪水灾害荒置多年而交不起土地税的291.92亩农地利用起来,请来郭氏公司在荒置的土地上植树造林。

      2003年9月1日,郭登水取得了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林权证,林权证上写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本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记者看到,由郭登水提供的林权证照片复印件上,登记表一页载有“面积:291.92亩”;“主要树种:广玉兰、桂花”;“林种:经济林”;“林地使用期:30年”;“终止日期:2033年9月1日”。

      “这块林地是我公司的自有林地,是当年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万亩花卉苗木基地’的示范基地”,郭登水站在一片狼籍的林地里,指着身边一株高大的紫薇说,“这里有花期比本土花期延长一倍时间的紫薇,有用嫁接技术培育的红玉兰,还有‘常绿A’以及‘DD80375’杨树等优良树种。”

      郭登水告诉记者:十多年来,郭氏公司自合同签订并获得林权证后,一边辛勤培育常规树种和优良苗木,一边依合同按时向转让土地的村民交纳足额的土地费用。然而,今年8月17日,他一大早接到电话,称有不明身份的人在赛山村林地里大肆砍伐,正在医院治病的他不顾医护人员劝阻,心急如焚赶往林地。

      ——“现场路边停了七八辆车,车上堆满了木头,我问你们谁是头儿,谁让你们砍树的”?

      ——“这块林地的产权人是我,你们砍的树是我公司的财产,我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然而,数十名砍伐者装聋作哑,无人理睬他。

      郭登水喊道:“你们不能违法砍我的树,哪怕我的树是我自己砍了去卖,也得报经林业局办理砍伐证、运输证、检疫证,才算合法卖树。否则,我若不办手续都叫违法,你们必须停下来!”

      “我没有办法阻止他们。”

      郭登水清楚地记得,从8月17日上午十点多到下午四多点,砍伐现场无人听他劝阻。他万般无奈,一边紧急通告公司股东,一边与一名公司职员前往武汉市公安局化工区分局报案。一名值班老警官聆听案情后,立即吩咐警官出警。

      当天下午四时许,郭登水和公司职工与化工区分局三名警官驱车前往现场,警官到现场后责令停止砍伐,有人声称这是领导交办的任务。

      “领导交办也不能违法犯罪啊!”在场警官立即回应。

      鉴于有人声称这是赛山村治保主任请他们来砍伐的,警官带领郭登水赶到赛山村村委会。村治保主任找出三页纸举着说,这件事是武汉化工区管委会领导签字批示的。郭登水当即质疑,“今天之前,没有任何人告知我要砍伐我公司林地。既然有文件,我应该事先知情”。

      警官认为郭登水言之有理,立即请村治保主任将文件复印交给郭登水。警官看完这份文件,转身对他说:“这个事不在我的责任范围,你只能向武汉市森林公安局报案。”

      欲以“超常规”开释滥伐

      郭登水从赛山村得到复印文件的标题写着“《关于220KV化工变电站建设协调情况的专题报告》”,报告落款单位为“北湖产业园建设指挥部”。

      记者前往武汉化工区管委会核实这份文件的真实性,化工区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北湖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并非正式编制机构,仅仅是为协调政府各部门工作成立的临时性服务机构。

      记者前往化工区采访前已经仔细阅读过报告内容:

      ——“化工变电站位于赛山村,占地41.79亩,有林地和一处民房待拆迁。”

      ——“该地块已于2015年7月22日正式取得选址意见书,区土地储备中心7月20日组织了林勘,目前还在办理林地转用手续”。

      ——“加快推进220KV化工变电站征地拆迁、清表和场平工作。”

      记者特别注意到报告行文中所披露的这一事实:

      “目前地块林木尚未评估、房屋拆迁协议尚未签订、场平施工单位尚未委托确定,全力加快征地拆迁、清表及场平工作已迫在眉睫”。

      报告撰写单位由此提出的建议是:“可以采取边办证边施工的方式加快清表进度。在8月15号前完成地块内林木砍伐”。报告成文日期为“2015年8月7日”。

      看到报告首页标题右上方有领导签批“同意”二字,记者找到化工区分管建设的一位副主任,经他辨认,证实在报告上批示“同意”二字是他本人亲笔所书。

      这位副主任希望记者了解建设该变电站对化工区未来发展的重要性,谅解这一工程建设手续尚未获批而采取的“超常规”行为。

      让记者困惑的是,明知未对征迁用地林木进行评估、未签订拆迁协议,尚未得到湖北省林业厅和湖北省国土厅的核准批复手续,化工区负责人为何不顾法律规定签批同意“边办证边施工”,甚至在林权人毫不知晓的情况下纵容下属大肆滥伐?

      “我们错了。”

      这位副主任向记者承认有错,却欲以“超常规”之说避开违法质疑。

      郭登水发现林木被砍伐后,8月18日早上,郭登水打通了武汉市森林公安局电话报警。8月20日上午,郭登水登门向武汉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递交报案材料,局长要他安心等待通知,表示将依法办案、尽快处理。

      时隔6天,郭登水再次前往武汉市森林公安局递交补充材料。

      9月15日上午,记者前往武汉市森林公安局了解是否对赛山村滥伐毁林行为立案侦查。值班人员对记者说领导不在,次日以邮件文字答复。

      9月16日,记者收到武汉市森林公安局发来邮件,邮件里写道:

      “……我局当即受案,并成立专案组,负责案件侦查工作。8月25日,我局聘请了武汉市森林鉴定委员会专家对采伐林木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我局将根据案情依法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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