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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要对违法企业“狠”一点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5-04-20 访问:

      王萍

    环保,要对违法企业“狠”一点

      今年是我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第3个年头,关注的领域比前两年有了拓展,视角更开阔了。

      我是一名老铁路人,中国铁路的发展历历在目,对推动中国铁路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我更是有期待也有调研、思考与建言。每次参加人代会,我都力挺铁路这一环保、节能型的大众交通运输方式,为大力发展“绿色轨道交通”建言献策,所提建议涉及项目大多得到采纳实施。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中国铁路发展环境更好、空间更大,需要破解的难题也在增多,对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今年我向大会提交的三份议案就有两个是有关铁路方面的:

      一个是从完善和发挥国家路网整体功能和加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建议新建“合(合肥)宁(南京)铁路客运专线”,解决既有铁路“合宁”段“运能不足、客货争能”的“瓶颈”状态,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充分发挥高速客运铁路网和重载高速货运铁路网功能。这将有利于紧密联系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快速崛起的中部地区、人口稠密的川渝地区,从而带动沿线地方经济社会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建立健全诚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要求,鉴于铁路交通中存在“逃票”等不良行为,建议由国家主管部门牵头,将正在建设的铁路诚信系统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旅客乘车过程中发生的“逃票”等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督促旅客自觉遵守铁路乘车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铁路企业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今年我还从强化法治的角度提了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近年来,环境保护已成为国家重视、百姓关切的热点话题,每一名人大代表都置身其中,为中国的环境改善建言,我责无旁贷。

      2014年7月,我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环境保护专题研讨班,到河北唐山参观当地钢铁、电力企业,听得最多的声音是企业守法,但是付出的守法成本过高。如我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违反环境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最后的罚款也不过20万元,违法成本太低,简直是“九牛一毛”。

      一些企业不建任何废水处理设施,或是建立以后当摆设,白天把污水放到处理池里,晚上没人时就排放到河里。企业主还放言:“逮着了你狠,逮不着我狠。”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已迫在眉睫。

      针对这样的现状,我在今年人代会上提出《关于完善法治机制,加大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力度》的建议。

      今年3月2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召开新闻通报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介绍,公、检、法等机关的积极介入,使环境行政执法得到司法机关有力支持。他特别提到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针对6家化工企业违法排污污染公共水域案,成功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6家企业承担1.6亿元环境修复费。

      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主动监督,从打击刑事犯罪,到深挖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再到支持民事公益诉讼,打了一场环保攻坚战。

      我旁听了这起案件,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取证、及时立案、快速反应,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誉。检察机关今后应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更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环保问题的关切,加大生态环境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

      经过深入调研,我针对如何加大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力度又提出建议,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同时,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在环保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有所推进,但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制度不健全、缺少统一有效信息监督平台、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较少、以罚代刑等突出问题。所以,我建议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格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案件咨询制度作用,积极开展调查处理举报、立案监督等工作,切实解决环保执法长期存在的行政权力独大、司法机关外部监督被排斥在行政执法之外的问题。(文字整理: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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