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转型升级中的萧山,在环保一事上一直很下力气。
不过量化起来看,数字还是挺惊人的:
2014年萧山一年内针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累计下达了43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出了2524万元的罚款单,有302家(次)企业被责令停产,6件环境违法案件被移交公安机关,45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司法拘留。
从这些企业受罚的原因来看,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类:
一类是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环保“三同时”制度,比如有部分企业未经环评审批或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使用的;
一类是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比如企业通过雨水口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排污口排放水污染物,或者私设暗管或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等;
还有一类是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拆除或闲置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等。
其中,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所占比重最大,约有60%左右,主要是一些小企业的环保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所致。
废水、废气排放的污染行为,占到30%左右的比重。固废污染、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占10%左右。 本报记者 黄敏
(原标题:萧山去年开出434份环保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