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环保,要去环保-环保信息网(17环保网)
  • 当前位置:环保信息网 > 环保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 北京未年检车将受交管局环保局双处罚700元起

    北京未年检车将受交管局环保局双处罚700元起

    来源: 法制晚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4-01-18 访问:

      调控机动车数量纳入立法 在交管局处罚的基础上——

      车不年检 环保局加罚500

      法制晚报讯(记者 白冰 李洁 谢璐)  

      上午,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其中,作为重点污染源之一,草案设置单章,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进行了详细规定。 

      同时,草案增加了调控机动车数量的内容。今后,车辆未年检上路,要受到交管局和环保局两个部门的“双处罚”,环保局将首次加罚500元。

      调控机动车数量 纳入立法

      草案:增加了调控机动车数量的内容。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目标,本市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同时,加快老旧公交、邮政、环卫、出租等车辆淘汰,鼓励发展小排量、低能耗和新能源车与清洁能源车。

      ●解读  年度配置指标减到15万个

      记者从市交通委了解到,从今年起到2017年这4年间,本市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控制在60万个,2017年底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其间,每年年度配置指标由24万个减到15万个。指标配置加入新能源车的配比,且占比将逐年增多。2015年,全部淘汰黄标车。同时,机动车结构也将全面优化调整。

      到2017年,新能源汽车将达到19.5万辆。出租车每6年必须强制更新,到2015年将更新5000辆天然气出租车,2017年新电动出租车将有5850辆,混合动力出租车达5000辆。公务车每年也将添新能源车,5年内更新5000辆。

      今年,100座加气站和2120个充电桩就将立起来,方便新能源车随时“加油”。明年,本市将建成加气站86座、充换电站42座、充电桩30980个、变电桩41500个、双源无轨线网35公里。

      记者了解到,2013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43.7万辆,增幅4.6%,高于2012年4.4%的增幅。其中,私人小客车约占总保有量的75%,是历年占比最高的,年净增量达到19.6万辆,增幅为4.8%。

      不难看出,虽然机动车增长速度得到控制,但市民购车需求依然持续攀升。

      不年检上路 环保局首加罚

      草案:在用机动车应符合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并定期进行排放污染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环保、安全检测合格标志。

      ●解读  双处罚将会面临700元罚款

      车辆到了规定年检时间不去年检依然在路上跑的,据道路交通法,交警会进行200元扣3分的处罚。但如果《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通过人大审议并实施后,环保部门也将有权对未年检车辆进行处罚,且罚款比交管部门的高。

      环保部门介绍,在2001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并没有规定环保部门对未年检车辆的处罚。这次条例,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首次可对未年检车进行处罚。按规定,逾期未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定期检测的,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每超过一个检测周期处罚500元。

      这就意味着,今后,未年检车上路,要受到交管局和环保局两个部门的“双处罚”,即将会面临最低700元的罚款,比过去多两倍多。

      如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者或使用者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在2005年时,市环保局是按每超过一项标准处罚100元,超标一倍以上的将加倍处罚。

      新能源车指标

      2014年:2万

      2015年:3万

      2016年:6万

      2017年:6万

      重污染天 部分机动车停驶

      草案:经过几轮的修改完善,明确政府应制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解读  预警级别 市政府及时发布

      当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政府应及时启动应急方案。按规定程序,利用媒体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并按预警级别实施应对措施。

      应对措施

      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限产

      停止部分机动车行驶

      停止工地土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

      停止露天烧烤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排放诊断报警 罚款数降低

      草案:机动车所有者或使用者在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报警后,未对机动车进行维修,车辆行驶超过200公里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300元罚款。

      ●解读

      考虑到车主并非恶意

      在条例二审稿中曾提出:“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所有者或使用者在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报警后,未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使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而上路行驶200公里以内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车辆连续行驶超过200公里的,处1000元罚款。”

      环保部门曾表示,如对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报警后,车主置之不理的,也可能面临千元罚款。但这次审议的三稿将1000元罚款降至300元。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降低处罚标准,是听取了各方意见,考虑到有的车主根本不知道OBD,不是主观恶意,罚款1000元有点多。

      据介绍,OBD可随时监控车尾气是否超标排放,超标会马上发警示,必要时还会限制车辆使用。同时故障信息会存入存储器,根据信息,环保执法人员能迅速确定尾气超标后的行驶里程、用户是否及时维修等。

      本版文/记者 白冰 李洁 谢璐


    环保 环保新闻 环保资讯 国内环保新闻

    上一篇:广佛地铁环保验收
    下一篇:程赤兵:老北京小吃比露天烧烤更环保

    您看了本文章后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