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
中央编办批准成立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是为了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峰会上对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更好地促进我国与东盟在环境保护领域合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意义十分深远。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涉及东盟框架下的环境领域合作事务;拟订中国—东盟环境项目合作的规划建议并组织落实;协调落实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研究工作;推进中国—东盟环保产业合作;开展相关交流合作等。
李干杰指出,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与东盟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时,坚持把环境保护问题摆在重要位置。近年来,我们已经在澜沧江—湄公河国际开发项目、国际环境条法、东亚酸雨监测网等方面与东盟开展了密切合作,海洋环境保护、跨境生态安全、热带雨林保护、泛北部湾环境合作机制等方面的合作也在不断深入。环保合作已经成为中国—东盟合作中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方面。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成立后,要认真思考区域合作在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探索环保新道路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深化合作,扩大成果,为我国构筑和谐稳定的地缘关系、实现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发挥积极作用,做出应有贡献。
环境保护部人事司副司长任勇宣读了任命文件,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环境保护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