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时报记者 许孟婕
经过连续10天的深入走访调研,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昨日向昆明市通报督查情况。
昆明市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达标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尤其是自2009年以来,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所联合公安部门对16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进行查处,行政拘留了11人,判处有期徒刑1人,工作成效走在西南前列。
“十一五”投入171亿元治滇池
5月14日至5月24日,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调研督查组一行15人会同云南省环保厅,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开展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昆明市所辖的呈贡、东川、安宁、宜良、富民、禄劝、寻甸等7个县(市)区和经开、高新、滇池度假等3个开发区的环保工作进行了调研督查。
“十一五”期间,滇池治理实际完成投资171.77亿元,是“九五”和“十五”时期总投资的3.6倍。
通过督查调研,督查组对我市近年来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昆明市近年的环保工作成效显著,强力推进滇池治理并取得实效,使“十一五”成为治滇成效最为明显的5年,水质恶化得到明显遏制。
全国首创执法联运机制
昆明在全国率先建立由公安、检察等19个部门参与的环境司法行政执法联运机制,走在西南地区乃至全国的前列。
另外,昆明在全国首家出台《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解决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权益归属、诉讼程序等问题。截至目前,昆明先后出台环保工作的163个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启动宜良、晋宁、石林3个国家生态县,20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和300个市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昆明还自加压力增加减排项目,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十二五”减排工作开展顺利。
此次督查组共计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7家(其中经营单位5家、产生单位12家),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的考核结果为:达标企业7家,基本达标企业6家,不达标企业4家。督查组表示,相比以前的情况,昆明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均有所提高,达标率较前几年有大幅提高。
另外,昆明饮用水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情况较为良好。
针对环保问题昆明提出整改方案
督查组也指出了在督查调研中发现的缺乏减排联动机制,以及污水处理、监察监测标准化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督查组向昆明市提出,应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十二五”减排工作联动机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设立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审批联动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关;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建设保护好滇池湿地生态系统。
副市长王道兴表示,对于督查组在督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昆明市将迅速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全面扎实推进各项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