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 杨建国在湘潭市高新区开了一家非法小电镀厂,用后的电镀液不经任何环保处理,就直接向外排放。杨建国对环保部门的宣讲置之不理;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依法对其强制停产,杨建国竟将法院封条擅自撕毁。3月14日上午,岳塘区法院依法对杨建国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这也是湘潭首例因为环境污染问题被拘留的案子。
杨建国的这家小电镀厂位于双马镇一建材公司旁边,位置比较偏僻。湘潭市岳塘区环保局副局长胡洋介绍,接到市民举报后,环保局派人调查核实,依法认定杨建国擅自建设的电镀生产线,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电镀”。该电镀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电镀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岳塘区环保局对杨处以罚款20万元,责令其立即改正以上环境违法行为,拆除所有电镀生产设备,对电镀废液污染的土地进行处理。湘潭市环保局多次派人上门宣讲环保法律法规,责令电镀厂立即停产,但杨建国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仍然继续生产。
岳塘区环保局向岳塘区法院申请执行《对杨建国的电镀厂环境污染行政处罚的决定》。岳塘区法院受理立案并审查后,依法对杨建国的电镀厂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停产查封。杨建国竟将法院的封条撕毁,将厂房和设备租与他人继续非法生产。
3月14日,岳塘区法院依法对杨建国下达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5天。湘潭市环保局表示,今后湘潭环保部门对这类违法排污的案件,除依法作出环保行政处罚外,还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处罚。记者李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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